2015年20年摩托车保有税返还
di 管理员 24 Dicembre,2014
不幸的是,官方规定:从 2015 年起,所有车龄在 30 年以下的车辆都将缴纳所有权税。该文本包含在今天由议会批准的《稳定法》中,经过漫长的过程并在拒绝了许多废除该条款的修正案之后。 2001年至2014年,列入IMF清单的20年摩托车需缴纳约11欧元的统一税率流转税。从 2015 年起,减免仅涉及车龄 30 年的摩托车。
政府认为这次改造将带来约78万欧元的收入,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许多代表我们工业历史的作品将被报废或出售到国外,修复世界将遭受沉重打击。此外,在这14年里,那些决定通过购买历史车辆并以这种利益的名义进行保存的用户完全有权利感到被国家欺骗了。只有那些有经济能力的人才能缴纳所需的税款,从而能够保留他们的收入,而所有其他人将被迫摆脱他们。
我们还不知道面对这种变化,各个地区将如何自我监管:汽车税实际上是一种地区税,许多政府都制定了自己的法律,甚至偏离了国家的预期。
我们认为,澄清有关具有历史意义和收藏价值的车辆的立法如何修改非常重要:取消了对车龄 20 至 30 年之间的摩托车和汽车的税收减免,将继续为所有车龄 30 年的车辆保留税收减免老的 。然而,如果一辆已有 20 年历史的摩托车在历史登记册中登记,则仍被认为具有历史和收藏价值,因此能够利用《公路法典》提供的流通好处,即方便检查、可能性白天熄灯行驶、进入市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有限交通区域以及减少第三方责任保险费的可能性。